民政部关于印发《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6年12月26日民政部民发[2006]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今年以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在前几年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当前,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规范管理彩票投注站点的建设,它直接关系到中国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发行安全和发行数量。为了保证中国福利彩票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电脑福利彩票销售活动,加强对电脑彩票投注站的管理,现将《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试行)
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电脑福利彩票(以下简称电脑彩票)的销售,加强对电脑彩票投注站(以下简称投注站)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在民政部的领导下主管中国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受中福彩中心的委托负责本辖区投注站的管理工作,各市地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市地中心)受省中心的委托,负责管理本辖区的投注站。
第二章 投注站的设立
第三条投注站是指按照中福彩中心及省中心的有关规定设立的销售电脑彩票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凡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均可向驻地所在市地中心提出设立投注站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开设投注站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具备固定的销售场所和一定的资金保障。
第六条投注站的设立,由个人或者法人申请,市地中心审查核定,省中心批准,省中心统一将批准的全省投注站报中福彩中心备案。
第七条经审查合格并批准设置的投注站由中福彩中心颁发《销售许可证》后,才具有电脑彩票销售资格,方可进行销售。
第八条投注站必须在省中心批准的地址销售电脑彩票,未经省中心批准,不得擅自改变销售地址。
第三章 投注站的环境与设施
第九条投注站应当根据自身经营场所的面积,制作并使用统一设计的中国福利彩票标牌,标牌应当清晰、整洁、完整无损。
第十条投注站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中国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发行原则的宣传语以及理性购买彩票的提示语。
第十一条投注站必须使用中福彩中心统一设计的开奖公告牌,公告牌应当清晰、整洁,开奖公告内容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投注机是销售电脑彩票的专用设备,投注站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投注站应当做好投注机的防火、防盗、防尘等日常保养工作。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投注站的协议签约者是投注站的指定责任人,对投注站的运营管理活动负全责。
第十五条投注站更换负责人,需报市地中心审查并经省中心批准。
第十六条投注站应当设专人从事电脑彩票销售,每个投注站销售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七条销售员应当年满18周岁,参加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事电脑彩票销售,未取得上岗资格者不得从事电脑彩票销售。
第十八条销售员应当每天按照省中心规定的时间销售彩票,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销售彩票的,应当公告。
第十九条销售员应当衣装整洁、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第五章 彩票销售
第二十条销售员必须按照电脑彩票面额进行销售,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变相变更彩票面额销售。
第二十一条销售员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第二十二条禁止赊销彩票,禁止销售事前打印好的电脑彩票。
第二十三条销售员不得销售私彩和其他非法彩票。
第二十四条销售员与投注者的现金往来应当唱收唱付;对销售款、已兑奖的中奖彩票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缴,严禁弄虚作假、骗取销售资金、冒领奖金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投注站应当及时、准确转发各级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发布的各种公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二十六条投注站除销售电脑彩票之外,有义务销售其他类型的中国福利彩票,并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注销彩票应当严格按照中福彩中心和省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兑奖和结算
第二十八条投注站应当严格执行省中心制定的兑奖办法和资金结算办法,保证正常兑奖及资金结算。
第二十九条超过兑奖期限的彩票以及因污损、涂改、破损等原因不能正常识别兑奖的无效彩票,投注站不予兑付奖金,并应当向兑奖者说明不能兑付的原因。
第三十条投注站发现兑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市地中心或者省中心。
第七章 投注站的迁移和撤销
第三十一条投注站因故需要变更销售地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市地中心申请,经市地中心审查并报省中心批准后方可迁移。
第三十二条投注站因故终止电脑彩票销售并撤销投注站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市地中心审查核定,并经省中心批准。
第三十三条因故迁移或者撤销投注站,市地中心应当在其原址提前张贴投注站迁移或者撤销的公告。
第八章 投注站的奖励和违规处理
第三十四条严格管理、遵章守纪,销售业绩突出的投注站,中福彩中心、省中心或者市地中心可以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五条对电脑彩票销售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集体或者个人,省中心或者市地中心酌情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六条投注站违反各级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省中心或者市地中心视其情节给予限期整改、停机直至撤销等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销售电脑彩票的投注站。
第三十八条各省中心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投注站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中福彩中心备案。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